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 告反馈意见(22-02)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公示表

  • 索引号:fgwfg/2025-0000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 名 称: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 告反馈意见(22-02)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12-08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

反馈意见(22-02)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阿里地区物流园南侧环境隐患长期未解决,该区域目前除1家机械维修企业正在实施搬迁外,其余仍在正常经营,周边环境依旧脏乱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基本未落实,属地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不到位,整改工作质效不明显。



核查情况经核查,确实存在阿里地区物流园南侧环境隐患长期未解决,该区域
目前除1家机械维修企业正在实施搬迁外,其余仍在正常经营,周边环
境依旧脏乱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基本未落实,属地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不到位,整改工作质效不明显。
整改目标加快地区物流园南侧区域多家企业搬迁整改进度,并对该区域周边环境卫生清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1、组织剩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搬迁,并对该区域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2、在地区物流园南侧企业搬迁完成前,督促企业规范厂区物料和废旧铅蓄电池、废机油的堆存管理,落实危废登记转移制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3、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汽修(机修)企业的联合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乱堆乱放、违规经营问题。4、常态化开展该区域联合监管工作,将此区域纳入到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区域,从源头杜绝此区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放和违规占地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噶尔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洛桑丹增
联系电话18989971777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为了加快地区物流园南侧区域多家企业搬迁整改进度,加大联合监管力度,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目前阿里地区物流园区南侧所有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搬迁和土地平整、卫生清理等工作均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