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 告反馈意见(22-02)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公示表
- 索引号:fgwfg/2025-0000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 名 称: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 告反馈意见(22-02)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12-08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 告反馈意见(22-02)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公示表 | ||||
| 反馈问题 | 阿里地区物流园南侧环境隐患长期未解决,该区域目前除1家机械维修企业正在实施搬迁外,其余仍在正常经营,周边环境依旧脏乱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基本未落实,属地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不到位,整改工作质效不明显。 | |||
| 核查情况 | 经核查,确实存在阿里地区物流园南侧环境隐患长期未解决,该区域 目前除1家机械维修企业正在实施搬迁外,其余仍在正常经营,周边环 境依旧脏乱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基本未落实,属地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不到位,整改工作质效不明显。 | |||
| 整改目标 | 加快地区物流园南侧区域多家企业搬迁整改进度,并对该区域周边环境卫生清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 |||
| 整改措施 | 1、组织剩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搬迁,并对该区域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2、在地区物流园南侧企业搬迁完成前,督促企业规范厂区物料和废旧铅蓄电池、废机油的堆存管理,落实危废登记转移制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3、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汽修(机修)企业的联合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乱堆乱放、违规经营问题。4、常态化开展该区域联合监管工作,将此区域纳入到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区域,从源头杜绝此区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放和违规占地等违法行为。 | |||
| 责任单位 | 噶尔县人民政府 | |||
| 责任人 | 洛桑丹增 | |||
| 联系电话 | 18989971777 | |||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为了加快地区物流园南侧区域多家企业搬迁整改进度,加大联合监管力度,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目前阿里地区物流园区南侧所有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搬迁和土地平整、卫生清理等工作均已完成整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