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噶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索引号:gexwj/2022-000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纪检委
- 名 称:阿里地区噶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2-04-25
阿里地区噶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22年 04 月 23 日
目录
第一部分 - 4 -
噶尔县纪委概况 - 4 -
一、主要职能 - 4 -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4-
第二部分 - 6 -
噶尔县纪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 6 -
第三部分 - 6 -
噶尔县纪委2022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 6 -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 6 -
二、2022年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 6 -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 6 -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 7 -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 7-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 7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7 -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 9 -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 9 -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 10 -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10 -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10 -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 10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 10 -
(四)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 10 -
(五)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 10 -
(六)政府债务情况 - 11 -
第四部分 - 11 -
名词解释 - 11 -
附件:噶尔县纪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 12 -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和地委、地区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监委和地委、地区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7.完成地区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我单位编制29人,行政20人,事业3人,巡察6人。目前在职2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阿里地区噶尔县纪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我部门2022年收支总预算869.4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9.4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86万元。
我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85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9.41万元,占100%。
我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85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4.69万元,占98.29%;项目支出14.72万元,占1.71%。
我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59.41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9.4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859.4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86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9.41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增加154.11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较大以及工资的调整。
我部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1.6万元,占75.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68万元,占10.20%;卫生健康支出54.27万元,占6.31%;住房保障支出65.86万元,占7.6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41.0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53.42万元,增长31.45 %。主要是人员调入增加及工资的调整。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03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增加4.03万元,增长100 %。主要是办公楼暖气费单独列支。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48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增加6.48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残保金的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82.79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增加22.98万元,增长38.42%。主要是人员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4.8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28万元,增长87.35 %。主要是人员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2.8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33万元,增长34.86%。主要是人员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41.3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1.49万元,增长38.42 %。主要是人员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5.8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0.08万元,增长43.86%。主要是人员增加。
我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4.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3.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5.28万元、津贴补贴412万元、奖金41.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82.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3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8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4.89万元、住房公积金65.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7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22万元。
公用经费51.08万元,主要为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7.7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14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劳务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我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88万元,比2021年增加2.2万元,增长22.7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1年增加2.2万元,增长22.72%,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增加。
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我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我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0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2.44万元,上涨32.1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以及监督检查业务量增加 。
我部门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截至2022年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0车辆、应急保障用0车辆、执法执勤用0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0车辆、其他用0车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车辆更新购置。
2022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2个,资金859.41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0个。
我部门2022年预算无乡村振兴资金。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噶尔县纪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