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噶尔县委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zcbx/202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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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噶尔县组织部
  • 名 称:中共噶尔县委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1-10-26

 

 

 

中共噶尔县委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 10  25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噶尔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噶尔县委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第三部分  中共噶尔县委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

十二、基本数字表

十三、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四、资产负债简表

十五、三公经费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噶尔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二级预算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党中央、区党委、地委、县委关于组织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组织工作、机构编制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承担全县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各领域党建工作。

3、承担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指导乡镇、村(居)及群团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指导党组织换届选举和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研究和指导全县党内民主建设,负责有关党组织设置事宜。

4、负责全县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全党员队伍建设的规定建议;负责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全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负责党员信息化建设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党内教育活动;负责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开展干部驻村工作,研究和提出加强改进干部驻村工作的规定建议。

6、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政治、组织、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拟订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定,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7、负责对县直和乡镇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干部的任免、交流、待遇及退休、离岗休养审批等事项;承担干部人事档案政策研究、业务指导和具体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员干部因公因私出国的政审协助工作。

8、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县委组织部掌握的优秀年轻干部;指导协调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协调做好全县各级干部挂职锻炼等工作。

9、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的对外交流等;负责县直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发的审核工作;承担县级干部、援藏干部工资套改、审批工作。

10、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区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指导全县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信息库;负责全县人才资源开发项目的管理。

11、贯彻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县知识分子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全县知识分子工作。

12、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并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指导协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协调做好干部挂职锻炼工作。

13、贯彻落实干部监督、审查的有关规定,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监督、审查工作,受理查核反映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并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4、负责对口支援干部人才和医疗、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对口支援干部人才需求计划并协调落实。协助做好对口支援干部人才的考察、考核工作并提出使用意见

15、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关于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各级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指导全县各级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16、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

17、审核县委、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乡镇的职责分工。

18、审核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法院、检察院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控制和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19、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20、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承担县“两新”工委日常工作。

21、负责管理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对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县委报告

22、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23、负责制定全县干部保健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干部保健的工作安排,制定全县干部保健工作计划,定期督促检查并负责落实;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查体、随访、健康教育、日常保健等工作;组织保健对象的体检、疗养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保健事项。

24、统筹做好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责任;负责老干部工作人员和离退休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工作。

25、指导全县离退休领域党建工作,加强离退休领域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抓好教育监督管理,突出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发挥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积极作用,弘扬正能量。

26、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的区内外安置、管理、服务工作,提出教育引导、管理监督、服务保障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健康疗养、参观考察活动。

27、承担全县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重要政策的综合研究,为县委、政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研究指导并组织实施,配合搞好专题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有关信息、编写调研资料等工作并上报。

28、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等财务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29、完成县委和县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委党校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大战略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会同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村两委班子培训轮训规划和年度计划。

3协同上级部门做好规定范围内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理论骨干的培训轮训工作,以及县委交办的其他培训任务。

4围绕国际国内和区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分析,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充分发挥党校在县委、政府决策中的思想库作用。

5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与区内外党校、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机构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6负责单位文秘、保密、档案、会务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办公室设备的管理与维护;负责单位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7负责完成县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设下列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党员教育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组织部安排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学、用等工作;承担党员集中性和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有关事务性工作,开发党员教育资源建设;完成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2、中共噶尔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实名制管理中心:指导规范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工作;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网上相关信息的分析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业务系统、办公系统软件等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台账和实名制系统更新等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集中支付”中的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审核工作;完成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交办的其它事项。

3、噶尔县干部人事档案室:

协助主任做好各项工作;协助主任负责干部档案政策研究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鉴别和整理权限内干部档案材料;负责所管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传递工作;办理干部档案业务咨询事项的答复;负责对所管理干部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写目、技术加工等科学存放;负责所管理干部档案的检查核对、定期清理,登记干部职务、工作和学历等变动情况;负责核对新进、调入、调出的干部档案及时整理登记入柜、入档和转出;负责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为有关部门提供完整的干部情况;负责推进干部档案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完成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1、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公务员局、县委老干部局、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下设事业单位:中共噶尔县委员会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中共噶尔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实名制管理中心、噶尔县干部人事档案室。

3、县委党校

 

 

 

 

 

 

 

 

 

 

 

 

 

 

 

 

 

第二部分

 

中共噶尔县委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19891953.26元,同比增加584727.88元,增加3.03%。主要增长原因:项目增多。

(二)本部门2020年支出19129049.33元,同比减少202650.21元,下降1.05%。其中:基本支出5918639.78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同比减少3963049.35元,下降40.10%,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村干部工资、作业组组长工资由各乡(镇)发放及部分支出列为项目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较多;项目支出13210409.55元,同比增加3760399.14元,上涨39.79%,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部分支出列为项目支出,导致项目支出增长较大。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工资福利支出

本部门基本工资778735.00元,津贴补贴2791071.20元,奖金282357.6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8863.0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7408.2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2833.49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297.02元,住房公积金449486.00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本部门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411602.06元。其中办公费15647.00元,印刷费5000.00元,水费3000.00,电费20000.00元,邮电费53000.00元,差旅费202192.46元,维修(护)费33356.00元,培训费114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50.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811.10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本部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共计349986.00元,其中:生活补助349986.00元。

(四)资本性支出(一)

本部门2020年无资本性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5450.50元,同比减少79204.22元,下降93.56%,主要原因:2020年使用的2019年充值的加油卡及车辆维修次数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19年决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决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共计0批次0人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5450.5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50.50元。

(三)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0年无公务接待费。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2020年直达资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直达资金支出16915.50元,同比增长16915.50,上涨100%,主要原因:2019年我部门无直达资金。

六、2020年政府专项债务和余额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专项债务安排的支出

七、2020年度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国有资产经营业务。

八、2020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社保保险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2020年绩效目标填报说明

本部门2020年共有12个项目,已填报12个绩效,未填报0个绩效,本年度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较好。

十、2020年财政预算专项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中共噶尔县委组织部2020年度决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2020年决算数据.XLS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