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afgh/2021-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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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噶尔县安监局
  • 名 称:噶尔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1-10-21

 

 

 

噶尔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 10 18

 

 

目  录

第一部分  噶尔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噶尔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

十二、基本数字表

十三、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四、资产负债简表

十五、三公经费表

第三部分  噶尔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噶尔县应急管理局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级预算部门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有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执行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街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县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 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动指挥平台对接,街接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

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曹単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等财务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17、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符合县实际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普及公众知识,提升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19.自然灾害防治救援中心主要职责: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管理自然灾害勘查、评价和预警预报工作;制定有关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措施;负责自然灾害防治工程承担单位的资质管理;界定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完成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我局暂无设机构

 

 

 

 

第二部分

 

噶尔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2,765,954.11元,同比增加578129.63元,上涨26.42%。增长主要原因:增加行政正科级人员及事业编制人员

(二)本部门2020年支出2,600,846.09元,同比增加380924.14元,上涨17.16%其中:基本支出2,600,846.09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021594.49元,同比增长167892.49元,上涨0.09%,主要原因是:增加奖金、各项社会保障费及加油站值班人员安监补助日常公用经费579251.6元,同比增长378332.45元,上涨1.88%,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编制人员、邮电费、租赁费等项目支出0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工资福利支出

本部门基本工资508,258.47元,津贴补贴928,257.00元,奖金125,935.8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3,158.1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765.7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080.9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05.29元,住房公积金163,053.00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本部门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579,251.60元。其中办公费147,534.00元。印刷费22,800.00元,邮电费14,168.00元,维修(护)费140,173.00元,租赁费70,000.00元,培训费7,888.00元,专用燃料费121,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688.60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本部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共计88,680.00元,其中:生活补助71,88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00.00元。

(四)资本性支出(一)

本部门2020年无资本性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10800元,同比减少9200元,主要原因:2020年未购买车辆保险,车船税费及车辆未年检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0年决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共计0批次0人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108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00元。

(三)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0年无公务接待费。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噶尔县应急管理局2020直达资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无直达资金

六、噶尔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专项债务和余额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无政府专项债务和余额。

七、噶尔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0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噶尔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0无社会保险基金。

九、噶尔县应急管理局2020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本部门2020共有2个项目,已填报2个绩效,未填报0个绩效。本年度绩效目标完成100%,规范安全生产应急平台运行管理;对后台服务器、视频会议系统等进行维护和保障,有效完成了时刻处于良好待命状态;协调、指挥、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安全监管监察体系更加完善。

十、噶尔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财政预算专项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无财政预算专项扶贫资金。

 

 

第三部分

 

噶尔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决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