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文广局2018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索引号:wggh/2021-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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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噶尔县文广局2018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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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4-28

噶尔县文广局2018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著作权和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新闻出版事业、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发展、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改革;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2、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文化市场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县文化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和对各种娱乐场所的审核审批工作;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管理全县重大群众文化活动和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3、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管理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4、根据管理权限监管全县出版物内容及著作权,指导全县有关重要文献等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制订全县古籍整理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指导对民办机构从事出版活动的监管工作;组织查处和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负责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纠纷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文化交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进出口出版物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印刷业监管工作;承办对外文化交流项目,推进对外文化产业的交流与合作。

5、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拟订全县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打击“藏独”反动出版物及宣传品的制售、传播;协调组织“涉藏出版物”的审读、审听、审看工作。

7、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对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网络播出的境外引进节目(含音像制品)的管理和内容审核;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

8、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负责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的审核上报工作;规划和管理广播电视网络;管理卫星接收站。

  9、拟订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10、贯彻执行国家、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县文博事业发展规划,制订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11、组织协调文物保护工作,会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加强寺庙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制订文物单位的安全设施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改善文物安全条件。

12、审核申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监督管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令,申报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

13、监督管理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依法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案件。

14、承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承担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工作,协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村镇)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5、承担近现代重要事迹及代表性建筑的调查、管理工作,协调县民政局、县武装部推动红色遗迹在全县发展事业中的教育作用,弘扬光荣革命传统。

16、推动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执行国家、自治区、阿里地区文物和博物馆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规划。

17、承办地区文化局、地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18、贯彻执行国家、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县文博事业发展规划,制订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19、组织协调文物保护工作,会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加强寺庙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制订文物单位的安全设施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改善文物安全条件。

20、审核申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监督管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令,申报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

21、监督管理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依法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案件。

22、承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承担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工作,协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村镇)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23、承担近现代重要事迹及代表性建筑的调查、管理工作,协调县民政局、县武装部推动红色遗迹在全县发展事业中的教育作用,弘扬光荣革命传统。

24、推动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执行国家、自治区、阿里地区文物和博物馆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规划。

25、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暂无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情况

新闻出版文化广电局机关编制5名(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四)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负责推进广播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指导,监管广播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保证正常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西藏人民广播节目;负责专用频段广播管理和维修工作;负责调频广播管理和维修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推广及成果的评奖活动。负责拟定全县电影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放映数据的相关统计的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乡(镇)放映计划于任务,按时完成阿里地区电影公司赋予的放映任务;组织片源,放映电影,完成送电影下乡工程,加大科教电影的放映力度;宣传党中央的思路,传播高科技和先进教育、各民族的优秀文化的职责;负责指导乡镇电影放映员业务工作,加强乡镇电影放映员队伍的建设和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我单位2018预算收入 6620563.45元,全部为一般公共决算行拨款,同比在减少3790653.28元,上涨 113.95%。

(二)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我单位2018预算支出6620563.45元,同比在减少3790653.28元,上涨 113.95%。

其中:安排基本支出 4764859.81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3531186.62元,同比增长810529.16元.上涨29.79%、日常公用经费1233673.19元,同比增长1124420.48元,增长1029.19%同比增长2864519.27元,上涨43%,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多。

全年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207(类)01(款)01)项2018年预算支出数6620563.45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依据:附表3)

(一)人员经费

我单位2018年预算人员经费 6620563.45元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9.896元、津贴补贴1118746.7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1359.08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330.41元,住房公积金 238279元。

(二)公用经费

我单位2018年预算公用经费共1233673.19元,其中:办公127600.5、印刷费 193126、元、电费57343元、电话通讯费2352元,取暖费41697、电话通讯费7875元、差旅费40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65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依据:附件4)

我单位2018“三公”经费预算16765元、同比减少9254.98,下降35.57%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18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共计0批次0人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18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16765元,、同比减少9254.98,下降35.57%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公务接待统一由政府管理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车辆保有量1辆,2017年车辆保有量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依据:附表4)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十、主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题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要求,编制的反应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各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四)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政策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噶尔县旅游局2018年决算明细表

 

 

                           噶尔县旅游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