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
- 索引号:xssb/2020-000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法院
- 名 称:噶尔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0-05-10
噶尔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
预算
2020 年 05 月 10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噶尔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噶尔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噶尔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噶尔县人民法院概况
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现设9个科室,包括:办公室、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法警大队,执行局,行政审判庭,下辖派出机构2个,为噶尔县人民法院门士中心法庭,扎西岗中心法庭。
(二)单位主要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由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有自己审判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案件。
2.审判法律规定由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3.审判由县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4.依照管理权限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和债权文书;依法由县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仲裁机构做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已发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债权的文书,以及法律规定由县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统一管理、组织、协调法院各项工作。依法决定国家赔偿,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负责做好法院自身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6.加强县法院办公设备、设施、武器装备、“两庭”建设。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运用审判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8.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生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9.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现设9个科室,包括:办公室、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法警大队,执行局,行政审判庭,下辖派出机构2个,为噶尔县人民法院门士中心法庭,扎西岗中心法庭。
(三)人员编制情况
我单位编制43人(其中门市中心法庭5人),目前在职3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四)主要工作任务
1.着力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思想理念新发展。
2.着力加强党组、党支部的建设,夯实基础建设。
3.着力提升案件质效,推进法制成果扩大化。
4.着力开展新时代司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
5.着力加强法院文化、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法院新进程。
6.着力履行一大职责,确保社会和谐安定。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我单位2020年度预算收入1415.8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同比增加0.8826万元,上涨6.23%。因本年度案子越来越多,大部分案子都是要省外执行,执行差旅费等增加,人员新增.
(二)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我单位2020年预算支出1339.69万元,同比增加0.12万元,上涨0.92%。其中:安排基本支出1205.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同比增加0.89万元,上涨7.49%,主要原因是: 收入增加,预算增加 ;项目支出 76.14万 元,主要用于 公益性 合同工取暖和包干路费和聘用制书记员五险一金.
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依据:附表2)
204 (类) 05 (款) 01 (项),2020年预算支出数1339.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依据:附表3)
(一)人员经费
我单位2020年预算人员经费1030.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147.39万元、津贴补贴 576.05万 元、奖金53.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1.1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0.56万 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96万 元、失业保险 0万 元、工伤保险 1.26万元、生育保险4.42万元、住房公积金 78.04万元、个人通讯补助0元、志愿者人员工资 0万 元、抚恤金 0 万元、个人水电价补贴 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56 万元。
(二)公用经费
我单位2020年预算公用经费共 109.31万元,其中:办公及印刷费37.28万元、电费5万元、邮寄费10万元、电话通讯费0元、取暖费1万元、差旅费45万元、福利费0.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用4万元.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依据:附表4)
我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6.8万元,同比减少0.23元,下降 0.03%。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缩减“三公经费”预算 。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19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共计0批次0人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0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6.8万元,同比减少0.23元,下降 0.03 %。其中: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0元;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6.8万 元,减少 0.23元,下降 2 %。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缩减“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0年预算公务接待费 0元,同比减少 0 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缩减“三公经费”预算 。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车辆保有量 10 辆,2019年车辆保有量 10 辆,同比(增加/减少)0 辆,原因是 车辆运行状况良好,无需更换 。其他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待自治区财政厅资产处对我地区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统一审核完毕后,另行公开。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依据:附表4)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无 ,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0 元。
十、主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各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四)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政策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各项资金均已细化到项级,详情见附件各表格。
附件:附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附表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附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表6:部门收支总表
附表7:部门收入总表
附表8:部门支出总表
附表9: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汇总
西藏自治区噶尔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