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文化和旅游局部门预算
- 索引号:gexwlj/2026-0000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文旅局
- 名 称:2026年文化和旅游局部门预算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6-03-05
2026年文化和旅游局部门预算
2026年2月13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有关地方性法规制度,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统筹协调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旅游和相关产业整合发展。指导重点旅游区、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
(三)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活动,指导全县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等工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引导创新旅游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工作;协调和指导县内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建设以及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全县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提出旅游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管理,推动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
(五)指导、推动全县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旅游、文化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旅游统计、行业信息发布。
(六)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统筹规划全县旅游产业建设,组织实施县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指导管理全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全县群众文化活动。
(八)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九)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处理县内旅游投诉案件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自治区、地区关于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
(十)贯彻执行党的文物工作方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修缮及保护设施建设;履行文物执法督察职责,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十ー)负责全县文化遗产申报保护管理及监督工作,指导全县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文物资源调査;承担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工作。
(十ニ)指导全县文物业务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县文物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
(十三)指导县文学艺术界和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十四)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旅游交通运输;指导监督旅游商品生产销售和旅游娱乐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系统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根据职能对接地区文化局和地区旅游发展局,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衛接,形成工作合力。
(十七)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等财务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内设0个行政机构。
(二)部门所属0个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6年文化和旅游局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部门预算公开表(7)2026年.xlsx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05.53万元,比上年减少283.95万元,下降31.9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资金较多(文物普查经费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出预算605.53万元,比上年增加283.95万元,增长31.9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资金较多(文物普查经费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二、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类)文化和旅游 (款) 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 450.04万元,同比增加92.32 万元,增长 25.81 %,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人员增加。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类) 文化和旅游 (款)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项)2026年预算数为 10.99 万元,同比减少10.01万元,下降 47.77 %,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属于2025年的三区人才经费结余资金。
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类)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项)2026年预算数为 13.74万元,同比减少185.72万元,下降 93.11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预算包括文物普查经费及旅游普查经费。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项)2026年预算数为 53.05万元,同比增加7.92万元,增长 17.55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6年预算数为 11.14万元,同比增加0.29万元,增长 6.27%,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工资提标。
6.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 28.23万元,同比增加3.72万元,增长 15.1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7.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38.35万元,同比增加5.5万元,增长 16.7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无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无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99万元,比上年增加0.71万元,增长16.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9万元,比上年增加0.71万元,增长16.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16万元,比上年增加11.02万元,增长39.1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2月13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2019.02平方米,车辆3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七、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2个,资金597.6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文物保护经费 | 16.8 | 1.为了保护重点野外文物,古遗址墓葬、革命文物保护、建筑类保护等。2、大遗址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
艺术团补助(县级承担)
| 40 | 有效开展村、社区各项工作艺术团主要职能是创作、演出文艺作品,为群众演出文艺节目。用文艺的演出形式为县里的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建设服务方面做出了宣传工作。 |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