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噶尔县司法局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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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5-03-26

阿里地区噶尔县司法局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25317


目  录


第一部分                                               4

噶尔县司法局概况                                    4

一、主要职能 4

二、噶尔县司法局机构设置情况 5

第二部分 6

噶尔县司法局2025部门预算表 6

第三部分 7

噶尔县司法局2025预算情况说明 7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7

二、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7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9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9

五、政府采购情况 10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0

七、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0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0

第四部分 11

名词解释 11

附件:噶尔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13




















第一部分

噶尔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职责职能。依据《中共噶尔县委办公室、噶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噶尔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噶委办202433文件规定,我单位主要职责一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专项督查,提出督查意见、问责建议。二是承担规划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制定规范性文件规划和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建议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制定规范性文件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三是承担统筹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四是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全县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全县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五是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六是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法规和相关政策,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负责法律援助人员业务培训和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工作,为全面依法治县和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七是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车、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信息科技等保障工作。八是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噶尔县片区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九是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等。十是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噶尔县司法局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八个行政办公室;分别为:普法宣传工作办公室、法律援助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财务室。


第二部分

噶尔县司法局2025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部门预算公开表-司法局.xls












第三部分

噶尔县司法局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428.13比上年增加472.65万元增加49.47%,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2、资金、公用经等均增加;支出预算1428.13万元,比上年增加472.65万元增加49.47%,主要原因是:工作调动,人员增加,相应工资性支出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656.50万元,同比增加69.2万元,增长11.78%,主要原因是:工作调动,人员增加,相应工资性支出及公用经费增加。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9.08万元,同比减少41.68万元,减少82.11%,主要原因是:2025年上级部分司法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到位,导致数据变小。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24年预算数为9.33万元,同比增加0.05万元,增加0.54%,主要原因是:该资金按本县长住人口测算,经统计,2024年噶尔县长住人口增加。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9.5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0.75万元,减少3.69%。主要原因是:司法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未全部到位。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2025年预算数为3.2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0.93万元,减少22.25%。主要原因是:司法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未全部到位。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57.7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399.07万元,增长251.56%。主要原因是:乡镇司法所及法律服务中心等建设项目的结转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2.1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4.89万元,增长7.27%。主要原因司法局工作调动,人员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8.79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8.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5年新增公益性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1.5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31.5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为了规范科目,2025年新增行政单位医疗科目。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7.76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0.53万元,增加7.33%。主要原因司法局工作调动,人员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2.47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3.5万元,增长7.15%。主要原因司法局工作调动,人员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我部门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6.42万元,比上年减少0.38万元,下降5.59%,主要原因是: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降低我部门2025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0.42万元,比上年增加10.29万元,增长25.64%其中:公用经费安排50.42万元,比上年增加12.53万元,增长33.07%;工会经费11.57万元,比上年增加2.02万元,增长21.15%。)主要原因是:司法局工资调动,人员增加

、政府采购情况

我部门2025无政府采购预算。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317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1192.75平方米,车辆1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2025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附件:噶尔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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