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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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噶尔县民政局
- 名 称:2025年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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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03-26
2025年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门预算
2025年3月1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民政和退役军人工事务作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事业发展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工作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办自治区和地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全县、乡镇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
(三)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全县社会福利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的建议;指导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负责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组织指导社会慈善工益捐助工作;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四)参与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推广函、藏语盲文、手语。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就业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拟订和实施残疾人康复政策和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和残疾人用品用具的供应、服务工作;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宣传残疾人事业;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科研活动。组织实施并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五)负责全县乡镇、边境村的行政区划设立、报销、界限变更和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乡镇及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重要地理实体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乡镇及全县行政区域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及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纂和审核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调整的报审工作。
(六)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负责殡葬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和相关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七)组织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县福利彩票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国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法规、政策;承担全县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九)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组织落实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军属和其他优待对象的优抚、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协助部队做好征兵工作。
(十一)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访工作。
(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与联系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协商,制定本县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有关政策;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日常立项、建设与相关联网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负责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居民家庭跨地(市)、跨省(区)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参与制定救助政策和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完成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民政退役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执行全县特困人员供养计划;负责所有收养人员的吃、穿、住、行、医、护理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协助县委、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开展残疾人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辅器适配服务、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防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承担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早起康复训练、提供托养及体育健身等公益活动;接待、处理残疾人来访来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执行有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法律法规,落实有关政策;指导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对退役军人开展相关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做好退役军人的来访、来信的接待工作,听取退役军人的各类诉求,完善好登记备案;了解掌握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帮扶解困等方面工作,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和社会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全面摸清、动态掌握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多渠道等措施资金,针对性做好帮扶援助等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残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承办完成地区残联和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内设1个行政机构(正科级),分别为: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编制为5名,部门领导职数4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3名)。县求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定事业编制为4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经济来源为全额拨款,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益一类。
(二)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正科级),分别为: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为4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经济来源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部门预算公开表-民政退役.xlsx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028.01万元,比上年增加1582.54万元,增长109.47%,主要原因是:因2024年底机构改革原民政局和原退役军人事务局合并为一家单位,故2025年部门预算中包含原退役军人事务局资金;支出预算3028.01万元,比上年增加1582.54万元,增长109.47%,主要原因是:因2024年底机构改革原民政局和原退役军人事务局合并为一家单位,故2025年部门预算中包含原退役军人事务局资金。
二、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5年预算数为823.93万元,同比增加432.95万元,增长110.73%,主要原因是:因2024年年底机构改革原民政局和原退役军人事务局合并为一家单位,故2025年部门预算中包含原退役军人事务局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1.67万元,同比减少0.2万元,下降0.91%,主要原因是:2025年社工站上级资金未下达。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41.69万元,同比增加403.19万元,增长291.11%,主要原因是:因2024年年底机构改革原民政局和原退役军人事务局合并为一家单位,故2025年部门预算中包含原退役军人事务局逐月领取退役金等。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1.44万元,同比增加54.12万元,增长114.37%,主要原因是:因2024年年底机构改革原民政局和原退役军人事务局合并为一家单位,故2025年人员增加。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8.22万元,同比增加8.22 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5年开始公益性工资由用人单位列入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25年预算数为185.62万元,同比增185.62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底机构改革原民政局和原退役军人事务局合并为一家单位,故2025年部门预算中包含原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抚恤金等资金。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2025年预算数为707.32万元,同比增加7.7.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4年年底机构改革原民政局和原退役军人事务局合并为一家单位,故2025年部门预算中包含原退役军人事务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3万元,同比增加1.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4年年底机构改革原民政局和原退役军人事务局合并为一家单位,故2025年部门预算中包含原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安置经费。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5年预算数为5.53万元,同比增加5.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5年儿童补助及高龄失能老年人相关补助标准提高。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8万元,同比增加1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4年年底机构改革原民政局和原退役军人事务局合并为一家单位,故2025年部门预算中包含原退役军人事务局资金。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113.37万元,同比增加 23.67万元,增长26.39%,主要原因:2025年提高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标准。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85万元,同比减少3.48万元,减少26.11%,主要原因:2025年无其他残疾人事业项目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同比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4年年底机构改革原民政局和原退役军人事务局合并为一家单位,故2025年部门预算中包含原退役军人事务局家属优待金等资金。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4.38万元,同比增加44.3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科目使用规范化,职工医疗保险由行政运行专列此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5.82万元,同比增加3.11万元,增长114.76%,主要原因:2025年人员增加。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74.01万元,同比增加39.49万元,增长114.40%,主要原因:2025年人员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其他支出 (类)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款)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4.92万元,同比减少131.85万元,下降49.42%,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新增社会福利彩票项目,134.92万元为2024年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结转资金。
2. 其他支出 (类)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 25.14 万元,同比减少183.94万元,下降87.98%,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新增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项目,25.14万元为2024年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结转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0.34万元,比上年增加4.74万元,增长84.6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运行维护费10.34万元,比上年增加4.74万元,增长84.64%,)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2量。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3.51万元,比上年增加36.59万元,增长99.11%,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原民政和退役军人两家合并,人员比去年增加约15人。
五、政府采购情况
我部门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5637.04平方米,车辆2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1.5万元,主要是:一是因机构改革2024年8月两家单位和合并购买办公设备,增加会议室购买藏式家具等。
七、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32个,资金2760.44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卡通) | 113.05 | 通过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一卡通) | 370.59 | 资金全部用于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 |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 183 |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例如:政府债务情况。
我部门2025年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噶尔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3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