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 索引号:gexybj/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医保局
  • 名 称:噶尔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4-12-24




噶尔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202410月10日

噶尔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4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10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10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10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1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1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1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10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1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1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2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2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二级预算部门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阿里地区机构改革方案》《噶尔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地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制订并组织实施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管理规章制度、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自治区、地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自治区、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县辖区内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执行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实施自治区、地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建设。

(七)制定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县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等财务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名,部门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

















第二部分

噶尔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378.13万元,支出378.13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75.82万元,增长25.08%,变动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工作人员,比上年度增加人员经费。

支出较上年增加75.82万元,增长25.08%。变动主要原因:主要是本年比上年度增加工作人员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378.13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85.62万元,增长29.27%,变动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工作人员,比上年度增加人员经费。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主要是医疗救助资金,较上年减少9.79万元,下降100%,变动主要原因:之前医疗救助资金在单位零余额账户上,之后统一转存至财政医疗救助专户上。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378.13万元,较上年增加75.82万元,增长25.08%,变动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工作人员,比上年度增加人员经费。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无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78.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8.13万元,占100%,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占0%。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8.13万元,较上年增加86.09万元,增长29.4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78.13万元,较上年增加75.82万元,增长25.08%,其中:基本支出278.79万元,占73.73%;项目支出99.34万元,占26.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8.1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78.13万元。收入上年相比,增加86.09万元,增长29.48%,变动主要原因:主要是本年比上年度能力提升资金增加,本年度增加工作人员,比上年度增加人员经费。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79万元,下降100%,变动主要原因:当年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资金已支出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86.09万元,增长29.48%,变动主要原因:主要是本年比上年度能力提升资金增加,本年度增加工作人员,比上年度增加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3.25万元,占0.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30.18万元,占7.98%;卫生健康支出(210322万元,占85.1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2.7万元,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4.24万元,支出决算为37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群众团体事务(29)款工会事务(06)项预算数为 3.25  万元。同比增加3.25万元,占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收入决算为28.8万元,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收入的100%。超支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项收入决算为0.18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收入的100%。超支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99)项收入决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收入的100%。超支0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收入决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收入的100%。超支0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2)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01)项收入决算为12.35万元,支出决算为12.35万元,完成收入的100%。超支0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2)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02)项收入决算为40.07万元,支出决算为40.07万元,完成收入的100%。超支0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款行政运行(01)项收入决算为213.45万元,支出决算为213.45万元,完成收入的100%。超支0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05)项收入决算为52.54万元,支出决算为52.54万元,完成收入的100%。超支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收入决算为22.7万元,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完成收入的100%。超支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5.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02万元、津贴补贴126.74万元、奖金27.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28.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3万元、住房公积金22.7万元、医疗费1.5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17万元公用经费13.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86万元、邮电费1.09万元、差旅费0.62万元、工会经费3.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医疗保障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2022年保持一致。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医疗保障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保持一致。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无2023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无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3.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无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增加0万元。




噶尔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  注

合  计

 0

0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经费

0

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2)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9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噶尔县医疗保障局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13.07万元,与上年增加6.21万元,增长90.52%,变动主要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噶尔县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

三、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直达资金:指由中央政府直接拨款到地方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