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sxffg/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信访局
- 名 称:噶尔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4-04-24
目 录
第一部分
噶尔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噶尔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
噶尔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五)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噶尔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信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及自治区有关信访法规;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2、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县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3、负责办理地区信访局和地区各级领导批办、交办的信访事项,承办其他县转办的群众来信;负责向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导、检查、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
4、负责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报送、发布。
5、负责协调处理跨县、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综合协调处理全县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意见和建议。
6、负责承担处理全县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性事件工作。
7、涉法涉诉信访由政法委系统办理,诉访分离。涉法涉诉来访信访局不予受理。
8、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剪短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等财务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9、完成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县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暂无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阿里地区噶尔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
预算公开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 198.05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8.05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0.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2.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4.29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 198.05 万元,同比增加15.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变动工资增长,新增2023年办案蹲点经费、工会经费。其中:上年结转 0 万元, 占 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98.05 万元,占 100 %;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198.05 万元,同比增加 15.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变动工资增长,新增2023年办案蹲点经费、工会经费。其中:基本支出 196.17 万元,占 99.05 %;项目支出 1.89 万元,占 0.95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98.05 万元,同比增加15.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变动工资增长,新增2023年办案蹲点经费、工会经费。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198.05 万元、政府性基金 0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0.94 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74 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 12.0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4.29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98.05 万元,比2022 年执行增加 15.42万元,人员职级变动工资增长,新增2023年办案蹲点经费、工会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8.05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0.94 万元,占 76.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74 万元、占 10.47 %;卫生健康支出 12.08 万元、占 6.1 %;住房保障支出 14.29 万元占 7.22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款)①信访事物(项)2023年预算数为 148.36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 10.94 万元,(增长)7.96%。②工会事务(项)23年预算数增加为 2.58 万元,比2022年同比增长 100%。2023年新增。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 19.64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 1.25 万元,(增长)6.8%。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④2023年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 0.25 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 0 万元,(增长) 0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⑤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 0.86 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 0.17 万元,(下降)16.5 %。
⑥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 2.26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减少) 0.91万元,(下降) 28.71 %。⑦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 9.8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 0.63 万元,(增长) 6.86 %。主要是工资增加。⑧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 14.29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 0.87 万元,(增长)6.48 %。人员职级变动工资增长,新增2023年办案蹲点经费、工会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96.17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86.33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186.33万元、基本工资22.99万元、津贴补贴96.06万元、奖金9.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8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1.10万元、住房公积金14.29万元、医疗费1.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取暖费、休假包干)9.26万元。
公用经费 9.84 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9.84万元、办公费 4 万元、电费 0.5万元、邮电费 1万元、、差旅费 1.26万元、工会经费 2.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减少(增加) 0 万元,压缩(增长) 0 %。
因公出国(境) 0 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有 0 量,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例如: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我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9.84 万元。
等 1 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9.84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 2.58 万元,增长 35.54 %。主要是工资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部门不存在政府采购。
(四)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2个,资金198.05万元,无重点项目。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