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索引号:xssb/2023-000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法院
  • 名 称:噶尔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08-10

 

 

 

噶尔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2023 08 10

第一部分西藏噶尔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部分西藏噶尔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部分西藏噶尔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噶尔县人民法院基本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纳入决算单位1个,单位名称:噶尔县人民法院,单位性质:行政,人员编制:45人,实有人数:36人,无二级决算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4.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由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6.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负责本院干警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表彰奖励、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负责本院的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9.负责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承担司法鉴定、通讯网络等技术管理工作。

10.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现设 5 个科室,包括:政治部、综合审判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部分

噶尔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收入总计1937.72万元,其中:1736.99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89.64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73万元为其他收入(存量资金),占10.36 %。本年收入较上年减少383.44万元,下降16.52%,主要原因:人员调出及预算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本部门2022支出总计221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7.91万元,占98.84%;项目支出25.72万元,占1.16%。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555.11万元,增33.47%,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干警及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增加;按照高法文件要求购买警用装备、囚车、智慧执行系统设备及指挥中心升级改造等。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6.99万元同比减少584.17万元,下降25.17%。主要原因:存量资金及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继续使用。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2.90万元,同比增长354.38万元,增长21.37%。其中:基本支出2012.9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467.34万元,同比增加177.97万元,上涨13.80%,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资,干警及聘用制书记员相关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如公积金、社保单位补贴部分增加);日常公用经费545.56万元,同比增加261.59万元,上涨92.12%,主要原因是:干警出差执行案件较多,公车运行维护费及电子档案室维修改造、庭审安保人员服务费等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25.72万元,同比减少59.46万元,下降69.81%,主要原因是:诉讼服务大厅建设完成,年初预算项目安排减少等原因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类款项分析)

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款)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1(项)行政运行,收入决算236.34万元,支出决算为236.34万元,完成收入100%

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款)组织事务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收入决算2.28万元,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收入100%。

204(类)公共安全支出05(款)组织事务01(项)行政运行,收入决算1030.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30.03万元,完成收入100%。

204(类)公共安全支出05(款)组织事务03(项)机关服务,收入决算19.70万元,支出决算为19.70万元,完成收入100%。

204(类)公共安全支出05(款)组织事务99(项)其他法院支出,收入决算142.35万元,支出决算为418.26万元,完成收入100%。超支275.91万元,主要原因:275.91万元为上年结转资金,结转至2022年继续使用。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7(项)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决算124.39万元,支出决算为124.39万元,完成收入100%。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款)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99(项)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决算6.22万元,支出决算为6.22万元,完成收入100%。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决算15.55万元,支出决算为15.55万元,完成收入100%。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2(款)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01(项)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决算54.42万元,支出决算为54.42万元,完成收入100%。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99(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项)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收入决算7.99万元,支出决算为7.99万元,完成收入100%。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02(款)住房改革支出01(项)住房公积金收入决算97.72万元,支出决算为97.72万元,完成收入100%。

四、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一)工资福利支出

本部门工资福利支出共计1431.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5.25万元,津贴补贴667.95万元,奖金124.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4.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4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22万元,住房公积金97.72万元,医疗费16.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9.5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本部门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490.47万元。其中办公费19.94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14.67万元,取暖费33.42万元,差旅费0.36万元,维修(护)费42.57万元,专用材料费88.52万元,劳务费117.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3.5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本部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共计35.4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35.45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

本部门资本性支出共计55.0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5.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0万元(囚车定金)。

(五)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本部门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共计0万元。

五、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2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类款项分析)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2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30.66万元,同比增加13.94万元,上涨83.37%,主要原因:案件数量较多,干警下乡出差及异地办案次数增加,油价上涨及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等原因。支出30.66万元,同比增加18.23万元,上涨146.66%。主要原因:案件数量较多,干警下乡出差及异地办案次数增加,油价上涨及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等原因支出完成率100 %。

(一)因公出国(境)费

部门2022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收入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0.66万元,同比增加13.94万元,上涨83.37%,主要原因:案件数量较多,干警下乡出差及异地办案次数增加,油价上涨及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等原因。支出30.66万元,同比增加18.23万元,上涨146.66%。主要原因:案件数量较多,干警下乡出差及异地办案次数增加,油价上涨及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等原因。支出完成率1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66万元,资金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三)公务接待费

部门2022公务接待费预算收入支出。

九、噶尔县人民法院2022直达资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直达资金预算185.68万元,支出185.68万元,支出完成率100%。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资金21.7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22.3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资金41.61万元。

十、噶尔县人民法院2022年政府专项债务和余额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专项债务和余额。

十一、噶尔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

十二、噶尔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十三、噶尔县人民法院2022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2022年共有15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5.21万元,执行数为819.07万元,单位5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3个:法院2022年诉讼费退付专项经费项目100万元、2022年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102.67万元、法院2021年60%绩效奖金项目69.07万元。已填报15个绩效,未填报0个绩效。本年度我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目标,健全绩效管理机制,严格按照预算要求,明确项目的支出范围和进度,坚持经费开支“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全面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符合年度绩效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部分

 

噶尔县2022年度决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组织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公共安全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等。

十七、商品和服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十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九、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

二十、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