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委政法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索引号:gezw/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政法委
- 名 称:噶尔县委政法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08-10
噶尔县委政法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2023 年 8 月 7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噶尔县委政法委基本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噶尔县委政法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第三部分 噶尔县委政法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噶尔县委政法委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二级预算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自治区党委部署,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噶尔、法治噶尔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噶尔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各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双联户”创建、常态化扫黑除恶、打非治乱、反邪教等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5.组织开展全县政法领域的调查调查,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意见建议。
6.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县政法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政法各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政法信息化建设,研究分析政法信息基础设施共建互享、互联互通和开放兼容的政策意见、指导政法各部门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8.监督和支持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9.组织研究全县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10.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噶尔法学会。
11.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等财务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12.完成地委政法委、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县委政法委无内设机构。县委政法委机关行政编制为3名,部门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实有人数8人。
第二部分
噶尔县委政法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数据
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收入总计438.33万元,其中:406.35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92.7%,0万元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0%,31.98万元为其他收入,占7.3%。本年收入较上年减少167.64万元,下降27.66%,主要原因:进一步缩减项目经费。
本部门2022年支出总计43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35万元,占92.7%;项目支出31.98万元,占7.3 %。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21.64万元,减少4.7%,主要原因:进一步缩减项目经费。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6.35万元,同比减少199.62万元,下降32.94%。主要原因:进一步缩减经费。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35万元,同比减少53.62万元,下降11.66%。其中:基本支出406.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387.95万元,同比增加136.77万元,上涨54.45%,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上涨;日常公用经费18.4万元,同比减少75.43万元,下降80.39%,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填报数据有误。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类款项分析)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31)行政运行(01)收入决算为224.92万元,支出决算为224.92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31)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收入决算为115.06万元,支出决算为115.06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组织事物(32)其他组织事物支出(99)收入决算为0.48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收入决算为31.98万元,支出决算为31.98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07)收入决算为27.27万元,支出决算为27.27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99)收入决算为1.36万元,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收入决算为3.41万元,支出决算为3.41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
卫生健康支出(210)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2)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01)收入决算为11.93万元,支出决算为11.93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
卫生健康支出(21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收入决算为1.36万元,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收入决算为20.56万元,支出决算为20.56万元,完成收入的100 %。
四、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一)工资福利支出
本部门基本工资50.07万元,津贴补贴140.5万元,奖金12.36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9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5万元,住房公积金20.56万元,医疗费3.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22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本部门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18.4万元。其中办公费5.81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1.4万元,取暖费0万元,差旅费1.08万元,维修(护)费0.016万元,会议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租赁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本部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共计104万元,其中: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102.4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
本部门资本性支出共计0万元。
(五)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本部门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共计0万元。
五、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本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六、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类款项分析)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八、2022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46万元,同比减少0.62万元,下降20.13%,主要原因:缩减经费支出。支出2.46万元,同比减少0.32万元,下降11.51%。主要原因:缩减经费支出。支出完成率100 %。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46万元,同比减少0.62万元,下降20.13%,主要原因:缩减经费支出。支出2.46万元,同比减少0.32万元,下降11.51%。主要原因:缩减经费支出。支出完成率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九、噶尔县委政法委2022年直达资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直达资金预算0万元,支出0万元。
十、噶尔县委政法委2022年政府专项债务和余额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专项债务和余额情况。
十一、噶尔县委政法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二、噶尔县委政法委2022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十三、噶尔县委政法委2022年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2022年共有16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2.3万元,执行数为152.3万元,单位5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0个。
本年度绩效自评情况:2022年我委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开展各项工作,完成了各项任务,达到了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噶尔县2022年度决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
三、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直达资金:指由中央政府直接拨款到地方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