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商务局2023年度单位预算

  • 索引号:sfh/202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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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噶尔县商务局
  • 名 称:噶尔县商务局2023年度单位预算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05-12

 

 

 

噶尔县商务局2023年度单位预算

 

 

 

 

 

 

 

 

 

 

 

 

 

2023年  5 月  8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噶尔县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噶尔县商务局单位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噶尔县商务局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噶尔县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的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阿里地区机构改革方案》《噶尔县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噶尔县商务局,正科级建制,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发展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自治区制订的全区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发展规划。研究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县贸易发展规划,承担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的责任。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城镇商品示范店建设,积极推进“双百市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组织实施农牧区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进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促进全县流通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和液化气储备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业、特许经营行业的市场秩序。

(六)贯彻落实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及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组织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

(九)指导投资促进,规范对外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协调国内贸易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牵头组织招商引资各类展会的相关工作。

(十)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国家有关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承担全县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运行状况的统计、监测、分析、上报工作。

(十一)执行对外援助政策和计划,监督检查援外项目执行情况;管理全县接受政府间多双边国际无偿援助和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二)组织落实与毗邻国家经贸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管理全县边境小额贸易、边民互市贸易;指导协调管理全县口岸工作,协调口岸通关中各部门的工作关系。

(十三)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盐业管理的法规、政策;负责全县盐业和储备盐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制订全县盐业发展规划和食盐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的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碘盐推广工作;承担全县盐业产品市场销售质量监测。

(十四)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供销合作社内容: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地委、行署有关农牧区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指导全县供销社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促进合作经济发展;研究拟定噶尔县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加强农牧区流通体系建设,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参与和推动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为全县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联合财政、农发等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给予申报“新农村流通网络”、“新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鼓励供销合作社企业承担白糖、边销茶、碘盐等储备和经营业务;参与协调县有关部门对重要农牧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承办地区商务局及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内设 1  个机构、 1  个处(详细到 1  个二级预算单位。

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商务局机关编制3名,部门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兼职不占职数)。县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县供销合作社 正科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噶尔县商务局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噶尔县商务局2023年度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482.6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2.6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3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394.35万元。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482.66 万元,同比增加185.2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噶尔县人民政府关于罗桑加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噶政发【2022】47号)和业务专项资金(“三大节日”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障供应奖励资金、应对新冠疫情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资金、“助企惠民 乐购阿里”促销活动补贴资金)。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2.66万元,占 100 %。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482.66万元,同比增加185.24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和业务专项资金。其中:基本支出 352.1万元,占 72.95 %;项目支出130.56万元,占 27.0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2.66万元,同比增加185.24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和业务专项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82.66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3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394.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2.66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185.24 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人员(噶尔县人民政府关于罗桑加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噶政发【2022】47号)和业务专项资金(“三大节日”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障供应奖励资金、应对新冠疫情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资金、“助企惠民 乐购阿里”促销活动补贴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82.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61 万元,占 0.9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万元,占 7.66 %、卫生健康支出21.17万元,占 4.39  %、住房保障支出25.53万元,占 5.29  %、商业服务业支出394.35万元,占 81.7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预算数为 4.61 万元,主要是因2022年未涉及工会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35.03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 5.3万元,上涨17.83 %。主要是人员增加(噶尔县人民政府关于罗桑加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噶政发【2022】47号)。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  0.44 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 1.53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减少 0.14 万元,下降 8.38 %。主要是2022年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里包括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 3.65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减少 0.91 万元,下降 24.93 %。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按照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总额的比例测算,具体比例由3%降为2%。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 17.52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长 2.65 万元,上涨 17.82 %。主要是人员增加(噶尔县人民政府关于罗桑加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噶政发【2022】47号)。

7.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 295.88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 74.45  万元,上涨33.62 %。主要是人员增加(噶尔县人民政府关于罗桑加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噶政发【2022】47号)和业务专项资金(“三大节日”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障供应奖励资金、应对新冠疫情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资金、“助企惠民 乐购阿里”促销活动补贴资金)。

8.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机关服务(项)预算数为 0.31万元。主要是该资金2022年中调剂下达并结余资金纳入到2023年初预算。

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市场监测及信息管理(项)预算数为 1.3万元。主要是该资金2022年中调剂下达并结余资金纳入到2023年初预算。

1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 96.86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 96.06 万元,上涨 120 %。主要是增加业务专项资金(“三大节日”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障供应奖励资金、应对新冠疫情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资金、“助企惠民 乐购阿里”促销活动补贴资金)。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 25.53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 1.94 万元,上涨 8.22 %。主要是人员增加(噶尔县人民政府关于罗桑加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噶政发【2022】47号)。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352.1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332.97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230.51万元(基本工资40.05万元、津贴补贴172.73万元、奖金17.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5.0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6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97万元(生育保险1.53万元、工伤保险0.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61万元、住房公积金25.53万元、医疗费2.16万元。

公用经费19.1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9.13万元(办公费4.52万元、印刷费1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工会经费4.6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 政府统一安排 。

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 政府统一安排。

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13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06 万元,增长46.37%。主要是增加人员(噶尔县人民政府关于罗桑加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噶政发【2022】47号)和增加工会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四)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6个,资金482.66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初预算中无扶贫项目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