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城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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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11-03
噶尔县城管2021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2022 年 11 月 3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噶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噶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第三部分噶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噶尔县城管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二级预算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总体意见》和《阿里地区机构改革方案》《噶尔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建制。
第三条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地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自治区、地区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起草并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拟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实施城市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卫等各项专业规划,参与城市建设项目方案的设计。
(三)负责辖区内主要道路沿街店面装饰改造、各类破墙开店(门)、户外摊点、亭棚、防盗设施等管理;负责道路开挖、施工占道、临时占道及停车场(点)的定点设置等方面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城市道路维修和人行道维护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户外广告、霓虹灯、标示牌、大型标语、临街横幅等设置的审批和综合管理;负责对辖区内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建设等特殊需要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临时堆物的审批和管理;负责辖区内建筑物和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审批和管理。
(五)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和环卫行业指导;参与辖区内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置许可及环卫设施的竣工验收,并负责维护和管理;组织开展街道、住宅小区环境的考核评比工作。
(六)依照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环境污染较小,通过直观判断即可认定,或者实施一次行政处罚即可纠正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七)负责辖区内随意堆放、倾倒固体废物、不按规定储存、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泄露、逸散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八)依照市监行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对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流动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九)依照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侵占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权;实施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
(十)负责对综合执法业务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行业监督。
(十一)根据管理权限,负责行政辖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组织协调。
(十二)负责维护以及检查、督促辖区的“门前四包”工作。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等财务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责分工
1.城市环境保护管理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里对环境污染危害较小,通过直观判定即可认定,或者实施一次行政处罚即可纠正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的职责。地区生态环境局噶尔县分局负责其他环境污染管理与监察的职责。
2.城市公安交通管理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里对侵入人行道、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的职责。地区公安处交通警察支队、县公安局负责其他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噶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行政编4个,事业编20个,实有人数11人。
第二部分
噶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收入总计4747.58万元,其中:4747.58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100 %,0万元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0 %,4747.58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100 %。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2104.25万元,增长79.61%,主要原因:1、根据合同内容市政环卫经费递增8%;2、项目资金增加;3、专项资金增加等。
本部门2021年支出总计429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27万元,占10.35%;项目支出3847.59万元,占89.65 %。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1872.42万元,增长77.39%,主要原因:1、根据合同内容市政环卫经费支出递增8%;2、项目资金支出增加;3、专项资金支出增加等。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47.58万元,同比增加2104.25万元,增长79.61%。主要原因:1、根据合同内容市政环卫经费支出递增8%;2、项目资金支出增加;3、专项资金支出增加等。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1.86万元,同比增长1872.42万元,增长77.39%。其中:基本支出444.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420.53万元,同比增加53.15万元,上涨14.47%,主要原因是:各种经费上涨;日常公用经费23.74万元,同比减少7.93万元,下降26.04%,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847.59万元,同比增加1844.9万元,上涨92.12%,主要原因是:1、根据合同内容市政环卫经费支出递增8%;2、项目资金支出增加;3、专项资金支出增加等 。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类款项分析)
1、公共安全支出(20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收入决算数为4.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万元,完成收入的51.84%,未超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收入决算为37.6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97万元,完成收入的92.98%,未超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收入决算为0.4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22万元,完成收入的46.81%,未超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99)收入决算为1.6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3万元,完成收入的92.73%,未超支。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收入决算为18.8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49万元,完成收入的93.03%,未超支。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收入决算为5.0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7万元,完成收入的60.67%,未超支。
7、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城管执法(04)收入决算为592.3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76.20万元,完成收入的80.39%,未超支。
8、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9)收入决算为271.8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1.01万元,完成收入的15.08%,未超支。
9、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收入决算为2814.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14.13万元,完成收入的96.44%,未超支。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05)行政运行(01)收入决算为97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70万元,完成收入的100%,未超支。
11、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之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收入决算为30.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84万元,完成收入的100%,未超支。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一)工资福利支出
本部门基本工资27.75万元,津贴补贴232.77万元,奖金17.09万元,伙食补助费4.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4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3万元,住房公积金30.8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54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本部门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23.74万元。其中办公费5.61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1.27万元,邮电费1.56万元,取暖费5.05万元,差旅费2.06万元,劳务费1.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本部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共计25.24万元,其中: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21.5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9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
本部门无资本性支。
(五)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本部门无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六、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类款项分析)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2021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6.16万元,同比减少1.07万元,14.80%,主要原因:车辆报废,员工厉行节约。支出1.02万元,同比减少0.13万元,下降11.30%。主要原因:车辆报废,员工厉行节约。支出完成率16.56%。未超支。
噶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不涉及因公出国(境)等工作。
本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16万元,同比减少1.07万元,下降14.80%,主要原因:车辆报废,员工厉行节约。支出1.02万元,同比减少0.13万元,下降11.30%,主要原因:车辆报废,员工厉行节约。支出完成率16.56 %。未超支。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1年无公务接待费。
九、噶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直达资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直达资金。
十、噶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政府专项债务和余额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专项债务和余额。
十一、噶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
十二、噶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十三、噶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2021年共有12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47.58万元,执行数为4291.86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单位1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1个:2021年城市环境托管费项目2702.14万元。已填报12个绩效,未填报0个绩效。本年度绩效自评情况填报规范、批复及时、使用合规。
第三部分
噶尔县财政局2021年度决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
三、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直达资金:指由中央政府直接拨款到地方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