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西藏新闻 >> 正文

我区2019“全国安全用药月”拉开帷幕

发布日期:2019-10-30     资料来源:西藏商报      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分享到:

10月29日上午,自治区药品监管局召开“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和“两法”宣贯培训会,标志着我区2019年“安全用药月”正式拉开帷幕。今年的“全国安全用药月”从10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另外,据了解,《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了解到,“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是我国药品安全领域的重要科普活动品牌,是深入宣传药品安全,广泛普及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公众用药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的重要载体,至今已连续举办12届。

自治区药品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土旦次仁在会上强调,今年活动的主题确定为“安全用药、良法善治”,要充分认识“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经济发展大局。

要全力抓好“两法”宣传贯彻。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宣传贯彻“两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贯彻“两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做好对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对药品企业的宣传,提高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企业的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要推动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前期,自治区药品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制定了活动方案,后续还将开展药品安全应急演练、公众开放日等一系列活动,持续开展宣传形成声势。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的重点之一是普及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相关知识。今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药品管理法》修订案,这是《药品管理法》自1984年颁布以来的第二次系统性、结构性的重大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