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精神,我区成品油销售价格自2019年10月22日零时起同步下调。
其中,拉萨价区95号汽油每吨由10743.98元下调为10584.02元,每公升由8.06元下调为7.94元,每公升降0.12元;92号汽油每吨由10172.70元下调为10025.85元,每公升由7.62元下调为7.51元,每公升降0.11元;89号汽油每吨由9598.65元下调为9451.80元,每公升由7.19元下调为7.08元,每公升降0.11元。
昌都价区95号汽油每吨由12073.11元下调为11899.30元,每公升由9.03元下调为8.90元,每公升降0.13元;92号汽油每吨由11413.14元下调为11252.58元,每公升由8.53元下调为8.41元,每公升降0.12元;89号汽油每吨由10770.90下调为10623.72元,每公升由8.05元下调为7.94元,每公升降0.11元。
阿里价区95号汽油每吨由12594.54元下调为12420.73元,每公升由9.42元下调为9.29元,每公升降0.13元;92号汽油每吨由11921.58元下调为11761.02元,每公升由8.91元下调为8.79元,每公升降0.12元;89号汽油每吨由11239.20元下调为11092.02元,每公升由8.40元下调为8.29元,每公升降0.11元。
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下调后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此价格之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下调。享受批发业务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目的地,按上述价格倒扣300元结算;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在上述价格倒扣300元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结算。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等销售企业要积极组织油源,保证市场供应,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及时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各社会加油站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格,不得擅自突破规定水平。各市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记者 赵梦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