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寺庙景区外,全区国有3A级(含3A级)以上景区免费游览
日前,自治区旅发厅发布《第三轮“冬游西藏”市场促进奖励(补助) 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指出,第三轮“冬游西藏”时段为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共5个月),除寺庙景区外,全区国有3A级(含3A级)以上景区免费游览,国有3A级以下和非国有A级景区在淡季价格基础上减半。
为进一步促进西藏旅游业全域全时发展,继续扩大“冬游西藏”品牌影响力和号召力,根据《细则》规定,我区将对区内组织招徕接待区外旅游团队的旅行社、国有3A级(含3A级)以上旅游景区(寺庙景区除外)、国有3A级和非国有A级景区、旅游运输企业和执飞进出藏航线的航空公司进行奖励(补助)。
经西藏旅行社协会详细测算并经成员单位协商一致,为抵制不合理低价和“零负团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执行最低接待标准。国内旅游者最低接待标准为1200元/人(不含大交通费,按平均在藏6天测算,每天不低于200元/人)。对区内旅行社组团累计接待游客达到1000人(含1000人)以上的予以奖励10万元,每增加100人(含100人)追加奖励5万元,单个旅行社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80万元。
旅游运输企业的客运价格按照不高于旺季价格的50%执行旅游淡季价格。大型车辆(29座)价格不超过6元/公里;中、小型车辆(29座以下)价格不超过3.5元/公里。各市(地)结合自身财力,研究确定对运输企业进行补助。
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星级宾馆(饭店)及国际品牌、精品酒店房价按照不高于旺季价格的50%执行。各航空公司淡季平均折扣不少于50%,且与区内旅行社签订一定限额座位保障的协议。对航空公司的补助,因支持“冬游西藏”,在活动期间各航空公司调整增加总运力(如增加航班、小机型改大机型等),按同期比较后的净增进藏旅游者200元/人进行补助。
另外,《细则》规定,以包机形式组织旅游者进藏旅游的旅行社,每班包机超过100人(含100人),奖励10万元;每班包机超过200人(含200人),奖励15万元;以专列形式组织旅游者进藏旅游的旅行社,每趟专列超过300人(含300人),奖励20万元;每趟专列超过400人(含400人),奖励25万元。
符合奖励(补助)条件的旅行社、运输企业、宾馆酒店等可在2020年4月30日前,按程序提交申请资料。(文/图 记者 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