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拉萨市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第二阶段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方案》要求,日前,拉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拉萨市扫黑办)对《拉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资金使用办法》进行了修订,重点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举报奖励资金额度进行了调整和提高,并将最高奖励资金额度由原来的5万元提升至10万元。 记者 王巍巍
22类重点打击对象可举报
哪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属于举报范围呢?对此,拉萨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围绕拉萨市22类重点打击对象,拉萨市扫黑办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具体包括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团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等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干预行政、干预司法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还有非法募捐、集资、罚款,强制收取群众供奉,借机敛财,开办地下钱庄的黑恶势力;从事非法资金募集和运营等违法犯罪活动,巧取豪夺经济利益,严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和经济发展环境的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工程项目建设特别是国家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强迫交易、强行抬价以及强制雇用设备、人员,干扰工程建设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虫草采挖、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强占资源、滥开滥采、拦路收费的黑恶势力。
同时,还有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车霸、路霸、菜霸、肉霸等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在网站和两微一端、论坛、博客等网络平台建立非法组织或者组织实施非法活动的黑恶势力;查收讨要民工工资、房屋租赁,唆使、怂恿集体上访、缠访闹访的黑恶势力;组织、利诱、威胁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寻衅滋事、攫取不当利益的黑恶势力等。
提供线索查证属实有奖励
拉萨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如群众发现身边有此类行为,可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后,将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
其中,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确认属实,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审判定罪的,视案情重大程度,给予举报人人民币50000—100000元的奖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确认属实,法院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审判定罪的,视案情重大程度,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000—50000元的奖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确认属实的其它涉恶犯罪,给予举报人人民币5000元的奖励。
该负责人介绍,提供线索也有奖励,提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证据材料,查证属实的,一次给予举报人人民币5000—10000元的奖励;提供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证据材料,查证属实的,一次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00-5000元的奖励;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的,每一名给予人民币10000元的奖励;抓获一般参加者的,每一名给予人民币5000元的奖励;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骨干成员的,每一名给予人民币5000元的奖励;抓获一般参加者的,每一名给予人民币3000元的奖励;提供线索,经有关部门核查挖出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的,视案情程度,给予人民币20000—50000元的奖励。
拉萨市扫黑办呼吁广大人民群众,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拉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91—6356606;拉萨市公安局扫黑除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0891—6248885、6248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