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区财政厅、区统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发布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确定2018年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815元。2019年,把“7815元”作为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数征缴和待遇计发的依据,自1月1日起执行。
7月17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区财政厅、区统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发布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确定2018年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815元。2019年,把“7815元”作为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数征缴和待遇计发的依据,自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