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50606001 | ||
标 题 | 户籍迁出噶尔县后能否在迁回来 | ||
姓 名 | 曹* | ||
性 别 | 男 | ||
年 龄 | 44 | ||
手 机 | 182****5088 | ||
地 址 | 湖南省************ | ||
身份证号 | 5425**********0137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6月6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长你好: 本人2012年前在阿里地区服役9年半、办理了集体户、身份证号542523开头,服役期满后转业到湖南工作,户籍也迁回了现在工作地,根据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本人的户口能否迁回噶尔县,具体怎样迁,需提交什么资料,盼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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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经噶尔县狮泉河镇滨河派出所与本人取得联系,并解释相关政策及条件,您暂不符合回迁条件。 | ||
处理对象 | 噶尔-县长 | ||
处理时间 | 2025年0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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