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民族团结文化宣传小品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索引号:sdbgzx/2020-000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项目管理中心
  • 名 称:噶尔县民族团结文化宣传小品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0-05-08

噶尔县民族团结文化宣传小品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阿里地区噶尔县民族团结文化宣传小品建设项目由噶发改字[2019]383号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发包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选定施工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一)项目名称:阿里地区噶尔县民族团结文化宣传小品建设项目

(二)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施工一个标段(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三)建设地点:噶尔县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五)工期:30日历天;

(六)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参加投标条件:

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在藏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不得报名。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投标申请人于2020年 5月 7日至2020年5月10日,每日10时00分至13时00分、16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噶尔县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报名。

四、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拟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证书以及三险证明材料;

(三)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公证书和经办人身份证;

 (四)近三年(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五)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企业相关的其它资信材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并需加盖公司鲜章。

五、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噶尔网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上公开发布。

招标人:噶尔县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发改委院内

联系人:李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电话:18602873908(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噶尔县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