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农业农村局就《阿里地区噶尔县人工饲草地建设项目》监理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一事的通知
- 索引号:glmj/2019-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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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噶尔县农业农村局就《阿里地区噶尔县人工饲草地建设项目》监理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一事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9-06-03
四川省子午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为《噶尔县人工饲草地建设项目》的监理方。你公司已与我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但截至目前,你公司仍未履行过任何监理职责,现通知你公司:
1. 按照合同条约规定,你公司应对该项目的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合同上确定的监理工程师为罗炜,身份证号码512927197805155695,注册号:51008453。监理工程地点:噶尔县昆莎乡亚萨;工程规模:土地平整12000亩,支渠1397米。约定酬金:21.57万元。但经我单位调查发现你公司未派驻任何监理人员前往施工现场。
2.我单位尝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但无法通过预留的方式联系到你公司。
3.你公司未按照规定上交过任何监理报告,严重失职。
鉴于以上实事,我单位特通知你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前与我单位取得联系,并递交书面情况说明(加盖你公司公章)。你公司存在严重的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逾期未与我单位取得书面联系的,我单位将会按照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向你公司索赔。另外,我单位保留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申请有关部门将你单位列入我县建设领域黑名单、解除合同等的措施。
特此通知
噶尔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