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第一期)

  • 索引号:gexsamr/2025-0000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噶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 称:噶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第一期)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05-28

噶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第期)


阿里丰农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家企业:

阿里丰农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家企业连续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2025年4月17日,我局依法通过噶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噶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送达的公告》,告知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在法定期限内上述企业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未要求举行听证。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企业的营业执照予以吊销。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上述企业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噶尔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噶尔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1.吊销营业执照的7家企业名单 决定附件企业名单 .docx

2.行政处罚决定书(噶市监处罚〔2025〕006号—012号)




                     噶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3日